通 告
至各交易商:
为了更好的防范各方风险及维护市场秩序,本交易中心依据《交易规则》(V
一、本交易中心对《交易规则》(V
第三十九条 电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某一交易品种或某一买卖合同或某一交易账号的异常交易情况,限制相关交易品种或买卖合同或交易账号的交易权限。对持仓量规定如下;
(一)当单个交易日SM-15合约持仓增加数量小于等于300手或总持仓数量小于等于2000手时,所持有仓单可平仓,可交割,也可开新仓;当单个交易日SM-15合约持仓增加数量达到300手或总持仓数量达到2000手时,所持有仓单可平仓,可交割,不可开新仓。
(二)当单个交易日DEG-15合约持仓增加数量小于等于150手或总持仓数量小于等于1000手时,所持有仓单可平仓,可交割,也可开新仓;当单个交易日DEG-15合约持仓增加数量达到150手或总持仓数量达到1000手时,所持有仓单可平仓,可交割,不可开新仓。
二、本次通告自
详见官网通告。
官网网址:http://www.newsolarcce.com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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